各位考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: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,我校按照程序上报了《2025年绵阳城市学院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申请表》,我校学生学费实行“新生新办法,老生老办法”的政策。
四川省教育厅2025年2月27日以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的函》复函我校。现按要求对2025年对调整收费的专业名称、专业学制、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。
监督、咨询电话:0816-6285108
绵阳城市学院财务处
2025年2月27日